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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2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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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从古代罗马共和时期,直到现今的世界各国,公民作为人类政治身份的识别与确认是全世界所公认的。或者说,公民首先是一种资格(尊严)。公民不仅是一种政治资格,也是人有权“做人”的资格。
在皇权专制下,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没有公民,只有皇帝只有王法只有老百姓。国家的诞生即是法律的诞生,即是公民的诞生。当下中国是共和国,所以当下中国人只能是共和国的公民,而不是什么令人作呕、早就被埋入坟墓的“老百姓”。
奇怪的是,在当下的中国官方媚体中,“老百姓”却是对“非官方公民”(除过朱局长苟书记类)的统一“法定”称谓。更匪夷所思的是,在所有电视的法律栏目中,也处处以“老百姓”偷梁换柱地置换“公民”的法律术语,我们就应当警惕其意图了。甚至有的法律栏目干脆就叫“百姓说法”,如果不是没有常识,那就是居心阴暗了。再仔细留意下这些法律栏目,内容全是些张三借李四钱不还的鸡零狗碎,根本不伸张“公民”针对公权力的“维权”行为和公民意识。
法律和公民意味着平等和公正,“老百姓”和“苟书记”意味着什么?难道我们不配做“公民”,只配做“老百姓”?
可笑的是,中国各地的政府办公大楼都如古代皇宫般巍峨雄伟,入口处都有用上等材料制作成的“为人民服务”。“人民”拾阶而上,果真要进去接受“服务”时,却总被看门狗咬得远远的。何时把那“人”字改成“公”字,倒不枉了浪费那么好的金属材料。
如同“皇帝新装”和“指鹿为马”一样,任何维护思想专制必然导致反智,以为愚民弱民是维持邪恶权力的最好手段。中国的未来在孩子身上,公民教育至今迟迟得不到恢复,对皇权歌功颂德的“盛世”节目成为当下电视的“主旋律”,“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国民的“普遍认同”,进而全国民众皆成为体制下的模范“普通老百姓”。这样下去,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只能接受政治权利被剥夺的现实,使国家沦为少数权贵的私器。在这样的社会里,“老百姓”只能接受肆意的盘剥和羞辱。因为“老百姓”和“人民”一样没有“资格”、没有尊严。
对“公民”消极、暧昧、回避、阉割,对“老百姓”隆重地、大分贝地导向和强调,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无意的、不严肃的敷衍,还是故意的、有预谋的、系统的暗示和阴谋?!
为了我们的孩子不再做忍辱偷生的“老百姓”,我辈就应当拒绝“老百姓”。从今天开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和国公民。
一个人的名字只能自己命名,只有狗才会无条件地被人命名。没有谁可以任意地给你命名,特别是一个充满蔑视和羞辱意味的名字。即使一个人不能言语不能听,他也会抗议别人叫他“聋子哑巴”。
从“草民”到“人民”,我们从草变成了人;从“老百姓”到“公民”,我们将从跪着的人变成站起来的人。“非老百姓”们暗示你要下跪,“老百姓”只会很配合地下跪。如果你是公民,你就有权拒绝下跪,就如同你有权唾弃“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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