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布乾: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入住廉租房的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巫溪县廉租住房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我县行政辖区内的城镇户籍并且长期居住的常住人口;
(2)、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42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二、关于廉租住房租金的收费标准
凡配租廉租住房的住户,县城规划区内的新建廉租住房1.2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按13平方米计算,超保障面积部份按1.8元/月/平方米收取租金。
经与你电话联系,得知你是我县土城乡村民,农业户口,你也曾就相关政策咨询过村里,村里要求你先转户口,再提出申请,请你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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