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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案例] 巫溪县廉租住房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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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06: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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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市政信箱[2012]1803
发布单位:
巫溪县政府
来信内容:
投诉
曾静的领导你们好。为什么我们巫溪的年租房都有钱人和当管的人住呢,而我们这些残疾人无职业,无住房,并且我和我母亲都是残疾人啊,怎么就不合服住年租房吗
办理单位:
巫溪县政府
办理结果:
张布乾: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入住廉租房的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巫溪县廉租住房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我县行政辖区内的城镇户籍并且长期居住的常住人口;
(2)、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42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二、关于廉租住房租金的收费标准
凡配租廉租住房的住户,县城规划区内的新建廉租住房1.2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按13平方米计算,超保障面积部份按1.8元/月/平方米收取租金。
经与你电话联系,得知你是我县土城乡村民,农业户口,你也曾就相关政策咨询过村里,村里要求你先转户口,再提出申请,请你按程序办理。

发布时间:
2012-11-26 15:13:20
发表于 2012-11-27 06: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巫溪政府网 市长信箱案例
发表于 2012-11-28 2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的是不能办理的?
发表于 2012-11-28 22: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在巫溪要想住个廉租房真难。我想那个三个条件:1。城里人才行(农村人是不够格的).2、年收入在4200元以下(我想问问领导。现在有350元一个月的工作吗?)。3、自个要是有房子,去住那门子廉租房哦。搞笑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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