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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期间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
一、宣传举报投诉方式 1.全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在地:巫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巫溪县城厢镇滨河北路119号) 二、举报投诉要求 1、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等有关情况。 2、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三、宣传举报投诉范围。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 对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巫溪县公安消防地点按照标准给举报人颁发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