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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曝光台] 我县一重大火灾隐患足疗保健休闲会所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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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8: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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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县公安消防大队获悉,经现场核查,我县一挂牌整改的火灾隐患足疗保健休闲会所已按要求完全整改,日前县人民政府对该足疗会所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据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该足疗保健休闲会所位于巫溪县马镇坝国土小区二楼,今年7月底,县公安消防大队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足疗保健休闲会所擅自拆除室外楼梯,致使场所安全出口仅有一个,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2条规定,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规则第5条的规定,经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体研究讨论,判定以上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县公安消防大队提请县政府对该足疗保健休闲会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确保消防安全。8月8日,县政府发文批复,要求该足疗保健休闲会所于9月29日前整改合格。
2014年8月27日,巫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巫溪县东方贵足足疗保健休闲会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已按要求增设楼梯,将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5日,县人民政府对巫溪县东方贵足足疗保健休闲会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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